从衡水市教育考试院获悉,2022年高考报名时,符合条件考生可申请优惠加分或优先录取。
这些考生可申请优惠加分
根据规定,烈士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农村独生子女,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申请优惠加分。
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需在高考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
这些考生可申请优先录取
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符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优待条件的子女,5A级青年志愿者,残疾人民警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优先录取。
这些考生需按要求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或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一、陕西高考加分政策之优先录取1、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港澳院校不认可照顾加分,按实际考分投档录取)(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项分值。
加分政策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号)和《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号)执行。一、
《实施方案》对五类全国性加分项目作出明确规定:一是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投档不变;二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投档不变;三是从2021年起,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高的一项: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根据《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招工作通知》得知,自起,新疆高考取消自治区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加分项目;取消了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加分项目;取消了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6名者的加分项目。未经公示的
根据《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招工作通知》得知,自起,新疆高考取消自治区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加分项目;取消了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加分项目;取消了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6名者的加分项目。未经公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