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更新:2022-07-26 14:08壹壹高考网

2022年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公平,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稳定、有序”的招生机制,全力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承德市教育局(成教基〔2022〕12号)要求,结合双滦区实际,特制定本书。

一、招生原则

双滦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在双滦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认真落实“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制度、班级规模和区域(学校)范围招生,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政策录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二、招生政策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权利。严格执行《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区)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区教体局批准。对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司法部门应当出具相关司法文书,督促其送适龄儿童入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按指定学区范围免试就近入学。当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全部采用就近入学方式确定。按照“划片入学、学生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本地区适龄儿童数量、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3)继续坚持应征公民不变。各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则,严禁利用考试、面试、测试、评价、竞赛、面试或任何变相方式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具体招生工作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另行制定招生计划。

(4)做好均衡安置和学籍管理工作。

1.区教体局根据实施方案统一分配新生,学校违规招收的新生,经确认后在学籍平台不予审核。

2.各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均衡编班规定。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随机分配均衡安排班级,均衡分配教师。严禁学校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以任何名义或变相。按照相关规定,新生报到要及时完成,保证学生“同国籍,同去”。严禁出现民族分离、空登记、假登记现象。确保不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问题,严禁因排课等人为因素造成“大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3.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在本区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向学校报到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可以就近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可以上特殊教育学校;因重度残疾不能参加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殊教育班的,采取上门教育的形式进行教育,纳入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对学校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提出学校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何接受义务教育,就读的具体学校(送他们上学),做到尽最大努力。

3.保障随迁子女上学的权利。坚持“流入地政府管理优先、公办学校接收优先”的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供所需入学证明材料。所有符合资格的儿童将根据入学程序被安排入读该区的公立学校。

4.留守儿童。关注留守儿童就学问题,确保留守儿童不辍学。

(七)每本房产证原则上每6年(2016年起)只录取1名适龄儿童(不含双胞胎和二孩)在双滦区内学校就读。

(8)其他说明:

1.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在本地区入学,应当回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

2.非住宅房屋和无人居住的房产不能作为适龄儿童入学的依据。

3.大庙镇、偏桥子镇、陈栅子镇、西递镇、双塔山镇中营子小学的学校,根据本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计划,自行安排招生时间。7月1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4.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如有变更,请在填写入学信息前完成。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的任何突然变化,都可能影响适龄儿童的入学分配时间。

三、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且未入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含经商)子女及随迁子女。

(二)招生范围

1.双滦实验小学招生范围:棋盘地村(含棋盘地村)以西至汇通路以东的区域。

2.双滦区第一小学招生范围:程刚东区、滦河镇苍坡。

3.双滦区第二小学招生范围:程刚西家属区;西乡五营村。

4.双滦区第三小学招生范围:保定花园、锦绣城、万和城、东平台、西平台,且是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5.双滦区第五小学招生范围:国家粮食储备库沿程心路至程心转盘向南至开桥一线与汇通路之间(含白庙子村)、西递镇烧锅村、东山头村。6.双滦区第六小学招生范围:泰丰时代城(不含泰丰时代城)以东至广仁岭隧道以西。

7.双滦区第七小学招生范围:宝鼎花园、锦绣城、万和城、东平台、西平台无户籍、无住房的适龄儿童。

8.双塔山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棋盘地村(不含棋盘地村)以东至泰丰时代城。中营子小学招生范围为大三岔口村(不含大三岔口村)以北至上营子村(不含上营子村)。

9.滦河民族小学招生范围为滦河镇:(不含苍坡)、滦店社区、滦江社区、双塔山镇大龙庙村、西递镇药王庙村。

10.双滦区第四小学招生范围

第二阶段:宣布计划。双滦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填写小学招生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各校规模制定并公布了《义务教育法》。

第三阶段:开始招生。严格入学程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错峰错时、集中检查、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严格审核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的真实性。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批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第一批:招收双滦区户籍适龄儿童。

家长需提供的审核材料:

1.户籍证明: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在双滦区登记满六个月的适龄儿童,连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应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出生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免疫证:适龄儿童免疫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批:有房的农民工(含商人)子女,随迁子女。

家长需提供的审核材料:

1.居住证: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双滦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地址须与提供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

2.住房证明: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应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就业证明:截止2022年8月31日,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双滦区工作(经商)满六个月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就业合同或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

4.户籍证明: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随迁子女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免疫证:适龄儿童免疫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批:无房农民工(含商人)子女。

1.居住证: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双滦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房屋租赁证明:随迁子女父母须提供《2022年双滦区小学入学适龄儿童信息填报公告》或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证明:截止2022年8月31日,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双滦区工作(经商)满六个月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就业合同或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

4.户籍证明: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随迁子女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免疫证:适龄儿童免疫证原件及复印件。

每所小学分三批审核适龄儿童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经核对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分批录取,上一批次已填完的学校不再招收下一批次适龄儿童。对下一批次未安排的适龄儿童,由双滦区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公示学校拟招生名单。

实验初中招生范围:陈栅子镇和双塔山城区所辖区域(程心路热河面粉厂-程心环岛-东至程心路-南至滨河路-秀水大道-西至滦河铁路大桥滦河北岸)。

(三)招生安排

初中招生原则上采取“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招生方式。学校招生区域内学生人数超过学位上限的,由双滦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有房随迁子女、无房随迁子女(含经商)农民工子女入学。

第一阶段:信息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工作要求,采取错峰分时段集中检查的模式,具体安排如下:

1.各小学对本区注册学生的户籍、住房等信息进行审核、登记和上报,区教体局审核无误后作为派位依据。

2.审核有房农民工(含商人)子女及随迁子女材料。

家长需要提供审核材料:

(1)居住证: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双滦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地址必须与提供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

(2)房屋证明: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应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就业证明:截止2022年8月31日,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双滦区工作(经商)满六个月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就业合同或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

(4)户籍证明: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随迁子女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无房农民工(含商人)子女。

家长需要提供审核材料:

(1)居住证: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双滦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房屋租赁证明:随迁子女父母须提供《2022年双滦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或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证明:截止2022年8月31日,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双滦区工作(经商)满六个月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就业合同或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

(4)户籍证明: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随迁子女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阶段:开始招生。根据审核后的学生信息,分批录取。

1.第一批录取:双滦区小学毕业且户籍在本区的学生,按其户口地址分配到相应招生范围内的学校。

2.第二批入学:双滦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商人)子女及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分配。

3.第三批录取:双滦区无房、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商人)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统一分配。

4.第四批录取:

(一)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被取消资格或未在本区申报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统筹分配。

(2)在区外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成立了由区教体局局长任组长,区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区教体局相关科室和学校负责人参加的双滦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辖区内中小学招生工作。学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的意义,尽职尽责,全力配合,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落实部门责任

区教体局统一组织招生工作,管理相关人员。各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3)加强舆论宣传。

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推进整个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环节。教体局将与区宣传部门联系,通过政府、网络信息平台、社区、学校宣传解释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争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4)严格的纪律要求

1.坚持阳光操作,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使招生政策、计划、范围、流程、时间和监督电话公开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招生透明度。

2.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规定,严禁跨学区招生和招收不合格儿童。对于违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于违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严禁学校自行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对于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本方案仅适用于2022年中小学招生,未尽事宜由双滦区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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